让“在线看病”更安全便捷,还有哪些事要做?******
近段时间,网络问诊的需求激增。此前,为确保初诊的科学准确,国家卫健委曾明确表示“禁止互联网首诊”。如今,让互联网医疗紧急“补位”,显然是必要之举。
一来,当前实体医院的发热门诊空前承压,网络诊疗可以缓解医疗挤兑的问题,将资源留给更有需要的人。
二来,让患者足不出户就医,也有利于减少交叉感染风险。
从实际来看,开放首诊只是第一步。在过去几年,关于互联网医疗的安全讨论不绝于耳。如何进一步加强监管,让这项便民举措更加安心利民,是一个亟待回应的现实问题。
对此,《南方日报》专栏作者高维发表了看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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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信部: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******
中新网1月17日电 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17日消息,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《工业节能监察办法》。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。
办法所称工业节能监察,是指工业节能监察部门依法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生产、使用、服务等相关企业、机构执行节能管理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以及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查处违法用能,提出依法用能、合理用能建议的行为。
工业节能监察包括下列内容:
(一)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,用能产品、设备能源效率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;
(二)执行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、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情况;
(三)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情况;
(四)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情况;
(五)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,加强节能管理,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情况;
(六)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情况;
(七)工业节能监察意见落实情况;
(八)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工业节能监察的事项。
办法强调,工业节能监察遵循依法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效能原则。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。
办法提出,被监察单位应当配合工业节能监察,如实说明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,不得隐瞒、虚构事实,不得伪造、隐匿、销毁、篡改有关资料,不得拒绝和阻碍工业节能监察。(中新财经)